采购医用耗材需要公示 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0:15 南方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宋元晖)各医院同科室今后负责医用耗材管理和采购的,必须由不同人员担任,采购医用耗材要公示。昨日,市卫生局出台对全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要求非采购执行科室不得直接采购医用耗材。 据介绍,医用耗材指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护理材料和敷料、检验试剂和材料、影像胶片和材料、高值医用耗材等在日常医疗工作中需要使用的耗材。实行《管理办法》 主要是针对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用耗材采购。为保证医用耗材质量,避免商业贿赂,主管部门要求采购单位必须确定负责医用耗材管理和采购执行的科室。同一科室负责医用耗材管理和采购执行业务的,实行岗位责任相分离,由不同人员担任。 同时,各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采购相关信息被要求在采购单位互联网网站和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招标中标结果、采购评选组评选结果要在结果产生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