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本田19辆 领刑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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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0:17 南方新闻网 |
盗窃本田19辆领刑15年 罪犯一年之内作案二十多起,案值380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蒋结桃)一年之内,盗窃19辆广本汽车,案值380多万元。昨天上午,犯下如上罪行的湖南人刘光胜被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 20万元。今年5月25日晚,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在白云区沙太路抓获涉嫌专门盗窃广州本田轿车的嫌疑人刘光胜,同年6月27日,刘被逮捕,并协助警方抓获另外两名同案人。警方一举破获了自去年5月以来在广州及湖南长沙等地发生的广州本田轿车被盗案件11宗(核实10宗)。 据悉,刘光胜伙同同案人刘某和李某在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内,先后在广州、长沙等城市的多个住宅区、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盗窃二十多起,现经查实他参与盗窃19辆广州本田汽车,涉案金额384.7万元,还有价值1225元的手机一部等。 由于本案案犯是跨省作案,取证耗费了公诉机关相当长的时间,公诉机关不断有新的证据提交,法院先后开庭三次。在昨日庭审中,刘光胜在庭上表现平静,对所犯罪行全都予以承认,只是一再强调自己自首和协助警方抓获另外两名同案犯情节,其辩护律师也表示,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公诉机关的指控属实,鉴于刘光胜被捕后认罪态度很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向公安机关坦白了更多的盗窃案件,又积极协助警方的工作,法院决定以盗窃罪判处刘光胜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款20万元。宣判后,刘光胜表示不上诉。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