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人控制一小孩闹市盗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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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1:05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刘强 丁骏) 记者昨日从广州越秀区法院获悉,由两至三名大人控制一名小孩,长期在北京路商业街、五羊新城等繁华地带流窜作案、大肆盗窃的一个特大盗窃犯罪团伙日前被宣判,17名成员分别以盗窃罪、收购赃物罪被判处1年6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刑期。 外地物色小孩来穗行窃 法院审理查明,以吐乎提·热孜(又音译名为托乎提、托乎提·卡热,外号黄毛,另案处理)为首纠合而成的特大盗窃团伙,长期在广州市各繁华街道进行扒窃。该团伙的大部分成员由吐乎提·热孜从外地物色并出资带来广州,并控制大部分小孩,安排与其及其女儿佐热木(另案处理)一同居住。 成人则被划分为两个组分住,一组由吐尼亚孜·亚克甫和艾尼瓦尔·阿不拉管理、控制,并汇合、带领小孩上街扒窃;另一组由艾山·吐尼亚孜控制、管理,并带领同住该处的小孩上街扒窃。 大人小孩组成扒窃小组 该团伙成员每天早上7、8时至晚上7、8时集体外出作案。作案方式一般是由两至三个相对固定的大人控制一个小孩组成行动小组,外出前每小组向管理人领取30元至50元作为外出的车费和午餐费。行窃时作案对象一般由大人物色好后下手,大人负责在旁掩护、望风并防止小孩逃跑。 每个行动小组每天需完成一定的扒窃任务,所得财物一般由小孩交给吐乎提·热孜或其女儿佐热木,赃物手机一般由吐尼亚孜·亚克甫对外销赃,彭国兴负责向该团伙收购赃物手机。 2005年6月5日晚,彭国兴与吐尼亚孜·亚克甫交易手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吐尼亚孜·亚克甫、佐热木及部分小孩随后被抓获。6月6日上午,公安人员分别在云泉路某出租屋、广园东路坑口村某出租屋等地抓获其他成员。 猖狂时一天盗手机18部 根据指控,自2003年以来,该团伙专选繁华街道、人流频繁的公交车站伺机作案,频繁盗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该团伙成员控制7名未成年人,每天作案时间长达12小时之久。 仅2005年6月5日一天,他们就在北京路商业街、大沙头马路,天河天朗路、东山口公交车站、五羊新城等要道、车站流窜作案,大肆盗窃手机达18部,但由于该团伙每天晚上即将当天盗得的赃物销赃,因此无法取得有关证据指证他们以前的犯罪行为,无法累积犯罪数额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