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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一得之言:对“公务道德”出轨,不能留有转圜空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4: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毕舸

  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今年第三批挂牌督办的六起环境案件,与以往两部门挂牌的企业肆意违法排污、地方政府出台土政策的案件不同,被挂牌的还有一起“贵州省六盘水市副市长当众撒谎欺骗督查组”的案件(11月22日《羊城晚报》)。

  监察部执法监察司副司长孙怀新的态度是: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在向上级部门的汇报中如果撒了谎,就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还涉嫌违纪。这标明了“公务道德”与“私人道德”的界别———“公务道德”事涉一个政府公务员突破职责底线,以虚假或混乱信息,故意误导上级机关、乃至蒙蔽民众。而“私人道德”是个人品行在私域的不端,不致给公共利益带来太大损害。

  我们可以容许一个普通平民在“私人道德”层面出错,并给予改正的机会;而对于一个官员在“公务道德”上出轨,不能留有转圜空间。

  何况,贵州省六盘水市副市长当众撒谎欺骗督查组,更带有某种蓄谋的政绩造假意味。以撒谎伪证来维系政绩造假的格局,它首先侵犯了公共利益,即民众利益。那些焦化厂及高污染矿区,已经危及当地的饮用水源。政绩造假破坏了公共秩序,使得中央精神无法落实,民意不能上达,纠错机制被搁置一旁,民众只能眼睁睁看着家园被破坏。官员当众撒谎,更逾越了法律界限。

  “公务道德”规制官员的日常行为自觉,指向“你应该怎么样”,代表人们对官员至善的理想追求;“公务员法”等则依循法律的刚性约束,指向“你不应该怎么样”。查办撒谎副市长,就是政府及民众,对一个公务员道德义务与法律刚性的共责。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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