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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年人均交通违法成本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4:5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欣平)“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对全市37家主要出租车企业保管车辆(占全行业车辆数的8成)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统计,仅今年9月的一个月内,全市主要街面违法及电子监控查处违法的罚款金额为300多万元,按全年12个月计算,一年下来便可达3600万元;若再加上保险费上浮部分(一般为每次交通违法罚款的1.5倍左右),全行业4万多辆出租车一年的交通违法罚款与保费上浮总额,竟超过1亿元。

  据有关人士分析,目前出租车交通违法现象日趋严重的原因,主观上主要是遵守交通法规还未成为“的哥”的自觉行为,一些“的哥”只注重“多拉快跑”,交通法规意识相对淡薄;客观上近年来“电子警察”的数量增多,不少“的哥”抱着侥幸心理,违法后被查实的也相应增多。而根据相关的法规,交通违法罚款及保费上浮总额的部分,将全部由违法当事人自行承担,换句话说,也就是这每年的交通罚款和保费上浮部分总额的1亿多元,须由交通违法的驾驶员个人承担。按照出租车全行业从业人员计算,则每人每年须平均支付1000元左右的违法成本。

  据了解,今年出租车行业油运价联动机制实施后,通过调运价、降指标、清收费等一系列措施,使本市出租车驾驶员的人均月收入保持在3000元以上水平,但这仅仅是在没有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实际收入其实是低于这个标准。在眼下出租车市场竞争激烈、出租车驾驶员难招的背景下,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整个出租车队伍的稳定。今年7月“交强险”开始实施后,许多出租车驾驶员就对这一政策不能理解。他们认为,罚款是交警罚的,保费上浮部分是保险公司收的,“我是违法,但没闯祸”,保险公司没有损失为何却要上浮保费。不少“的哥”还建议,在目前全国还未制订统一的保费上浮标准的情况下,本市保费上浮标准的出台应考虑得更为全面、周详一些。一些出租车业内人士也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驾驶员诚信档案,将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今后的从业资质挂起钩来,而不是单单靠罚款或上浮保费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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