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今签发拘票辜仲谅可能获七年以上重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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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5:51 人民网 |
人民网11月23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中信金并购兆丰金案,承办检察官曾益盛,今天正式签发拘票,命警方拘提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期限到本月底;由于辜仲谅人不在岛内,检方将拘提期限订为一个星期,等于让辜仲谅有重新考虑是否返台的空间,辜如能实时回台接受调查,即可免去遭通缉的窘境。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曾益盛昨天二度传讯辜仲谅到庭,当 时人在日本的辜仲谅,以“家庭因素”为由,委请律师洪贵参到庭请假,表示辜仲谅人在日本照顾小孩,希望检方能给一段时间,再返台接受调查。检察官曾益盛认为,辜仲谅早已结束在美研修行程,但却一再规避司法调查,因此驳回他的请假,同时依台湾“刑事诉讼法”规定,今天正式签发拘提,委由警方前往辜仲谅的户籍所在地,进行拘提,期限到月底。 检方表示,在拘提期间,如辜仲谅返台接受司法调查,暂时可免去被发布通缉令,如果辜仲谅过了拘提期限,依然滞留海外不回台湾,在拘提未果下,将会径行对他发布通缉令。 法界人士指出,辜仲谅目前可能触犯的法条包括台湾“金控法”、“银行法”和“刑法”背信罪,犯罪金额庞大,法定本刑为7年以上重罪,一旦检方完成拘提程序,就会正式对辜仲谅发布通缉令,由于重罪的追诉期是20年,另因通缉,依法加上20年的4分之1,因此,辜仲谅遭追诉时效长达25年。 另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在检方将拘提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的同时,中信金今日也决定,辜仲谅最快将在今天主动请辞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一方面和中信金切割,一方面也显示短期之内辜仲谅可能不会返台,因而中信金集团的布局也将因此受到影响。 据报道,中信金昨日晚间召开临时高层会议,对检方可能采取的动作进行研商;据了解,辜仲谅极有可能请辞副董事长与董事职务,让官司风波不致影响中信金整体运作;不过,一旦辜仲谅请辞,也意味着辜仲谅在短期内极有可能在滞留海外不会回台,不仅可能影响中信金集团的整体布局,而原本由辜仲谅接班的态势也可能受到影响。 对于外传辜仲谅搭乘私人小飞机离开日本,台“驻日代表处”表示,辜仲谅尚未列通缉犯,因此他的行动还无法掌握。至于辜仲谅是否己经离开日本,又前往何处,中信金方面则表示,不知道他的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