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调解员是大势所趋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6:16 南方新闻网 |
■众论 据中山本地媒体报道,火炬开发区为了改变人民调解员兼职过多、业务素质偏低、人员变动频繁的问题,开中山市招聘专职调解员的先河。从一个更大的范围来看,这并不是什么新闻,全国其他地方早已开始尝试类似改革。 人民调解制度依托于基层社会组织,曾经是一种有效的民间性纠纷解决机制,它较之司法制度具有低成本和更便捷的优点。人民调解员过去主要由地方上德高望重的人来兼任,他们凭借自己的威望和经验,能像法官一样化解地方上常见的社会纠纷。但随着社会由熟人组成的乡土社会转变成陌生人社会,人民调解制度的效力开始不可避免地弱化。 尽管今天已经形成了司法、行政和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但只要地域性或社区组织存在,人民调解就会存在。人民调解制度若要一如往常那样发挥作用,其变革将成为应有之义。由于调解是一种与调解者个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相关的实践活动,人民调解员必然由临时的、经验的向专业的、专职的方向发展,火炬区顺应了这一趋势,积极推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变革,从而为人民调解制度再显威力做出了表率。□王建坤 向本版投稿视为同时向奥一网投稿 《每周评论》向社会各界征稿,读者可对本地新近发生的时事、社会新闻发表评论,文章长短不限,但务求观点新颖独特,具建设性和前瞻性。欢迎赐稿,一经采用,即奉稿酬。稿件请发到nfdsbcomment@yahoo.com.cn或传真到020-87366376。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