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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调解员是大势所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6:16 南方新闻网

  ■众论

  据中山本地媒体报道,火炬开发区为了改变人民调解员兼职过多、业务素质偏低、人员变动频繁的问题,开中山市招聘专职调解员的先河。从一个更大的范围来看,这并不是什么新闻,全国其他地方早已开始尝试类似改革。

  人民调解制度依托于基层社会组织,曾经是一种有效的民间性纠纷解决机制,它较之司法制度具有低成本和更便捷的优点。人民调解员过去主要由地方上德高望重的人来兼任,他们凭借自己的威望和经验,能像法官一样化解地方上常见的社会纠纷。但随着社会由熟人组成的乡土社会转变成陌生人社会,人民调解制度的效力开始不可避免地弱化。

  尽管今天已经形成了司法、行政和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但只要地域性或社区组织存在,人民调解就会存在。人民调解制度若要一如往常那样发挥作用,其变革将成为应有之义。由于调解是一种与调解者个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相关的实践活动,人民调解员必然由临时的、经验的向专业的、专职的方向发展,火炬区顺应了这一趋势,积极推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变革,从而为人民调解制度再显威力做出了表率。□王建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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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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