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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涉众型经济犯罪手法有六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20:2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朱玉、张泽远)涉众型经济犯罪手法多样,不断翻新。23日公安部介绍说目前主要有6类手法。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介绍说,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需求,编制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群众资金。不断翻新的6类手法包括:

  ——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等为名目的“联营入股返利”、租养、代养、托管、代管。

  ——以投资展位、铺位、公寓式酒店经营权等为名目的“购后返租”。

  ——以促销为名的“消费返利”,以教育储备金办学、造林投资“绿色银行”等为名目的集资。

  ——以专卖、代理为名进行的传销,以及利用互联网为中介进行的“网络传销”。贵州红跃药业集团公司2005年10月以来,通过互联网在山东、河南等6地传销其药品,销售金额1.26亿元,涉及传销人数达10万余人;珠海中都阿星贸易有限公司以电子商务为幌子,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进行传销,在较短时间内发展涉及23省的4436名会员。

  ——以即将在国内或海外上市、届时可获得成倍投资收益为名的非法公开销售“原始股”。

  ——以互联网为炒汇平台,大肆实施的非法外汇买卖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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