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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千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6: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马骏)今年全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于昨日由东莞科技局、财政局正式对外公布,近20个科研项目将获得1793万元的资金支持,其中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可获得资金100万元~580万元,15个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则分别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各项目承担单位可从即日起办理请款手续。

  同时强调镇街财政分局需及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不得有任何截留挪用。

  科研项目

  最高可获资580万元

  据了解,今年东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共20项,其中市属项目8项、镇区项目12项,支持范围主要包括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配套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方面,共性技术创新平台3项,专业镇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2项;15个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配套项目则涵盖了生物医药、压铸工艺、制版技术,以及基地建设和创新专业镇等内容。

  为保障以上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东莞市财政将总计投入1793万元的资金支持。按照有关的扶持方案,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将分别按1:1和1:0.5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相关项目最低可获得2.5万元以上的支持。同时,常平和樟木头两个专业镇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则可各获得100万元的资金扶持,而科技资源集成开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也将获得130万元。当中,扶持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共有两个,除东莞市清洁生产科技中心二期工程外, 东莞市软件企业孵化园二期工程更高达580万元。

  要求各单位

  专款专用 不得截留

  东莞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即日起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该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市属企业或单位凭本项目合同书,可直接到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办理请款手续;镇属企业和单位则可至所在的镇(街)财政分局办理请款手续。

  在经费划拨方面,市属项目由东莞市财政局直接拨付,镇区所属项目由市财政将项目经费划拨镇街财政分局,再由其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亦强调,各镇街财政分局需足额拨付项目经费,不得有任何截留挪用。在经费使用上,各项目承担单位须严格按照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并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以按期完成科研任务。同时需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设立项目经费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做好项目费用支出的财务管理。

  另外,记者从两局获悉,在每年年终的一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还需填写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调查表,在项目完成以后,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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