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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二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获表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7:16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刘文韬)11月21日上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第二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进行命名表彰。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区城南派出所等219个基层执法单位被授予全省第二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省烟草专卖局等6个单位被授予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建设,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2003年5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在全省主要行政执法部门中部署开展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2004年12月,又在全省公安、司法行政、农业、水利等13个行政执法部门中,组织开展了新一轮“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1年多来,第二批开展创建活动的部门按照部署要求,精心组织,落实措施,切实健全完善依法管理规章制度,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

  李江在会上讲话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有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本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长效措施机制,继续推动创建活动的巩固和深化。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示范窗口单位”的动态管理,促进“示范窗口单位”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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