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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业主违规 谁来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8:08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有了临时公约,要是业主再违规装修、养狗到底怎么办?”11月21日公开亮相的《南京业主临时公约》搅动了不少市民的心。南京市物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业主违约,业主或者物业公司还可通过仲裁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讨公道。另外,年底前将出台《业主公约》,可能明确规定违约罚则。

  《临时公约》直指“霸王条款”

  “《业主临时公约》从今年年初就开始酝酿,耗时近一年时间,前前后后征求意见几十次。”物管办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几易其稿的目的就是为了站在广大业主利益上为业主争取更多利益。据介绍,在这份南京首个官方临时公约出台之前,业主临时公约均是由开发商自己制定。“你买房的时候便作为附件,后来发现吃亏了还有口难言。”该负责人介绍,此前开发商出于方便管理,搞出很多“霸王条款”,比如要求业主全部不准封阳台等。

  “新临时公约更加规范、公平。”该负责人表示,在临时公约中对能否封阳台、能否养狗等敏感问题都没一刀切,而是采取了一些规范性措施。比如开发商禁止的封阳台,这次公约就作了调整,允许封闭阳台,但是要统一样式、规格、颜色等,外墙安装遮阳篷、防护栏、晒衣架、花架、鞋架等也是这样要求。

  《临时公约》将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只要签字,这份临时公约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南京市物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业主临时公约》虽是示范性文件,但房管部门规定在以后的房屋销售中,《业主临时公约》必须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这份由开发商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公约,对业主和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物管办的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约定行为如何实现,要靠业主自己,但如果业主违约除了要担负公约本身规定的违约责任外,邻居或者物管公司也可通过仲裁或者人民法院讨回公道。“如果起诉至人民法院,《临时公约》可作为法律依据。”物管办有关负责人肯定地表示。一位全程参与《临时公约》制定的律师告诉记者,业主利益纠纷拿法律武器维权,这需要业主自身观念的改变。

  违规装修 物管可禁止工人入内

  业主违规装修,物管到底有多大权力干涉?南京市物管办有关人士在解读新出台的《业主临时公约》时表示,此次公约明确规定,业主违反约定装饰装修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等措施予以制止。《临时公约》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业主违规装饰装修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等措施予以制止”。

  对于业主和使用人违约的行为,其他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采取批评、规劝等方式制止,制止后业主和使用人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对有关业主和使用人的行为予以公示。对于有的业主因房屋装饰装修等发生渗水等问题影响其他业主安全的,也规定“业主应及时予以修复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要及时予以赔偿”。物管办有关人士介绍,如果业主装修影响到房屋安全等还可报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除此之外,业主还应严格遵守小区里的装修施工时间,并承诺“上午几时至几时,下午几时至几时,晚间几时至次日上午几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

  《业主公约》年底出台解决罚则问题

  在出台《业主临时公约》后,昨日南京市物管办有关人士表示,作为《临时公约》的延续,南京将在年底前出台《业主公约》。而此前在业主《临时公约》中未能解决的罚则问题,届时出台的《业主公约》有可能会有明确规定。

  “由于公约里面约定的行为涉及多个主管部门,临时公约并没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南京市物管办有关人士表示,没有处罚措施让不少市民认为《临时公约》面临执行难。该人士称,年底即将出台的《业主公约》有可能在违约罚则上作一些规定。“业主违规后,由谁来处罚,处罚多少,处罚后钱放哪里……这些可能都要有明确规定。”该人士介绍,目前他们正在密切关注《临时公约》的施行情况,以便为即将颁布的《业主公约》提供技术参考。

  作者: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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