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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伤者掏这十万医疗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8:15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公安局实习生无证驾警车撞伤母子俩,肇事者及其单位仅支付部分抢救和医疗费用后便不再过问

  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 刘俊卿)大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实习生李义无证驾驶警车,将过马路的李女士母子俩撞伤,虽然交警部门认定李义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李义及公交分局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并称是因出于人道主义。昨日,李女士手持近十万元的医疗费用票

据向记者哭诉了自己的遭遇。

  警车逆行撞伤母子

  7月1日20时40分,李女士用自行车推着6岁半的儿子回家。从人行横道过马路时,大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一辆警车逆行强行超车,将李女士母子俩撞伤。当时孩子被撞起两三米高后摔在地上,李女士被撞到警车的挡风玻璃上,围观群众都说“孩子肯定完了,妈妈也够呛”。

  事发后,肇事者将李女士母子送到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经医院诊断,孩子闭合性颅脑损伤(特重型),原发性脑干损伤,弥漫性轴索损伤,后持续昏迷20多天。李女士经医生诊断为:头外伤、脑震荡、全身大面积玻璃扎伤和软组织挫伤。

  李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孩子左半身肢体无力、智力下降,记忆力和注意力较差,时常头痛,医生说发生癫痫的可能性很大,并有可能出现脑萎缩,现在北京住院治疗。李女士则经常头疼、胸闷、从脖根到头顶麻木、全身乏力、夜不能寐。

  李女士的丈夫说,孩子昏迷时,李义和公交分局分别给了一部分抢救、医疗费,孩子醒来后就不管了。

  伤者治病无人负责

  公交分局的理由是,李义是太原警校的学生,开的是该局的警车,但出的是私事,前期他们所出的钱是出于人道主义,经局务会研究后不再垫付医疗费。李义的父亲则坚持说李义是公交分局正式人员,发生事故是职务行为,先期出钱也是出于人道主义,以后应由分局负责。

  今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大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据该局孙局长介绍,李义到分局实习以及他如何开上警车,他起初并不知晓。经调查,李义是利用学校放暑假跟着另外一名实习生来的。事发当日,他开车去买水。事故发生后,分局筹借2.7万元先行垫付了部分抢救、治疗费用。孙局长建议伤者走司法程序,如果法院判分局承担责任,分局自会承担。

  事故认定书成空文

  随后的采访中,勘查该起事故的交警高林向记者出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上分析认为,李义无证驾驶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处未停车让行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李义应负全部责任。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李义及其父亲的电话,均停机。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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