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得27元 领刑三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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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8:18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凌晨时分,在站台持刀抢劫旅客27.5元,昨日,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吴安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8月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吴安银携柴刀至施秉站一站台,见女旅客李某某独自一人下车,便持刀将李的包抢走,内有人民币27.5元及身份证、银行卡及私人用品等物。抢劫中,李受轻微伤,随后,吴安银逃之夭夭。第二天,吴安银就被警方 抓获归案。作者:管仁厚 张慰荣 苗国强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