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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拘禁141天 百万财产被“合法”洗劫(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8:40 新文化报

  拘禁者的自辩

  债主说:他是自愿上的我的车

  陈伟辩称:“张力具体欠多少钱我不知道,这事儿一直是我女儿陈玲办的!11月的那天,他是自愿上的我的车,还对我说他欠外债太多,要账的人也多,要在我家待两天。我

是为了帮助张力,按照他的意思把他安置起来,但并没有让他打过欠条,而是他给陈玲打过,至于打了几次和欠多少钱,我并不知道。”陈伟称,陈玲起诉张力后,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自己带人把张力的设备拉走了。

  陈玲称,张力欠她98.3万元钱,这些钱是张力分几次向她借的,每次都是三万五万不等,有两次是一次性借给他现金20万和40万,日期是2003年9月和2003年6月,剩下的钱是每次累计起来,打了两张总欠条,分别是20万元和18.3万元,她并没有逼张力打欠条,更没有非法拘禁他。

  同伙说:我是为了5000元

  赵军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证实,“11月19日那天,张力刚到陈家,就被人把手机给拿走了,在公主岭时,陈伟让我看好张力,别让他跑了!第二天,陈伟让张力打个40万的欠条,但陈玲说不行,所以张力又重打了一张40万欠条,其实张力并不欠陈玲的钱,他只是欠陈伟18.3万元,而我看着张力则是因为陈伟答应我事成之后,欠他的5000元钱就不要了。陈还多次对张力说过,不还钱就不让走,敢跑就杀光他家人的话,张力到法院应诉时,陈还警告过他,必须得按照陈的意思说,其他的事情就不清楚了。”

  调查与判决

  检验:三张欠条是同时写的

  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分局的民警将两张20万元的欠据和一张日期为6月20日的40万元欠据送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进行检验,检验表明,3份欠据所用纸张种类相同且为同版纸,所用墨水成分相同,也就是说,陈玲用来起诉张力的两张不同日期的20万借条及一张40万借条应为张力在同一天用同一支笔、用同一本稿纸所写,而并非张力在不同日期所写。

  起诉:拘禁者犯非法拘禁罪和诈骗罪

  2006年6月15日,公主岭市检察院向公主岭市法院提起公诉,陈伟、陈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非法获得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以诈骗罪提起公诉;陈伟父女二人及赵军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多日,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

  判决:主要当事人非法拘禁罪成立

  11月2日,公主岭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力与陈伟、陈玲确实存在经济往来,张力也给陈家出具多张欠条,但具体事实不清,陈家父女拉走张力的设备等事实存在,但是依据法院的裁判文书执行的,张力当时并没提出异议。若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成立,当时张力也是为了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与陈家父女串通,骗取法院的裁判文书,而导致案件的发生,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对陈家父女的诈骗罪不予认定;但是,陈伟、赵军非法限制张力人身自由的事实存在,并有相关证据,予以认定,指控陈玲犯有非法拘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据此,公主岭市法院作出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伟有期徒刑1年零六个月;陈玲无罪;赵军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后,公主岭市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定错误,现已向法院提出抗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赵春刚

  律师解读

  当事人被拘禁期间写的欠条无效

  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骆律师表示,张力是在被非法拘禁期间到庭应诉,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违背当事人意愿,采用威逼利诱的手段获得他人财产是违法的,张力在被拘禁期间所写欠条也是无效的。陈伟父女二人只是采取了一种合法的外衣,其实质是一种违法行为,两级法院应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撤销,当事人也应当向判决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回转执行,索回自己的财产。

  专家说法

  暴力讨债的背后是信用制度不完善

  专家认为,陈伟等人讨债方式的背后,其实是社会信用制度的不完善,在我国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了讨债公司,许多债主在请讨债公司讨债时,大都会有社会人员参与进来,致使许多案件都伴有殴打、恐吓、威胁受害人的情况,严重的还会导致债务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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