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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会与老板谈判涨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9:1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张燕

  【金陵晚报报道】经过几个月的准备,昨天,王府园社区内19家企业的职工代表终于第一次和老板坐到圆桌前,谈判工资。这是南京首次社区工会中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康路街道总工会主席张登明告诉记者,王府园社区涵盖了很多家小企业,规模小,有外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也有大学生,有的企业工资能高达2000多元/月,有的则不足700元/月。此

次工资协商的19家企业都是工会会员,包括了外贸、餐饮、机电产品等民营企业。

  “我们王府园是中心城区,生活水平不算太低,最低工资应该定在800元比较合适。”来自尊豪商贸有限公司的职工代表光焰首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五洋电子电器销售中心经理阎永林随即提出异议,他说:“各个企业的效益不同,我们企业应该保证最低收入,但建议提高一点点,800元/月太多了,觉得每月760元、770元比较好。”

  ……“南京市最低工资每年都在涨,作为企业给职工的待遇也应该不断提高。”江苏曼诺进出口有限公司员工周影再次将工资年涨幅这个问题抛了出来。

  话音刚落,参加谈判的4名企业代表私语了几句后,时代字牌旗帜店的经理唐维胜当即提出,“企业效益的增长是不可预见的,增长难度比较大。”子扬机电设备公司经理朱可铭则认为,工资的增长率应该在3%-4%比较能接受。

  “3%-4%太低了,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应该达到8%。”王府园社区工会干事孔祥凤当场反对。

  这时,江苏曼诺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新说,“我们企业人那么多,如果每个人都增长8%,那首先要效益增长得很大,否则企业肯定会亏本。”

  “既然都觉得有困难,那双方都让一步,我们来个折中的标准,涨幅在5%左右。”经过几轮拉锯战后,王府园社区工会主席董隆群将僵局打破。

  ……建康路街道总工会主席张登明告诉记者,这次从19家企业中推选了4名代表,和4名职工、工会代表,将面对面地进行谈判。在整个社区内设定了一个最低保障。目前南京最低工资是750元/月,王府园社区企业职工最初定在800元/月,但经过谈判协商下降至770元/月,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5%。同时,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也协商敲定,为每人每月100元,室外及高温作业则是120元/月。

  目前,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19家企业只是王府园社区的一部分企业。张登明说,这是第一步,工会将针对社区内非公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行业分散、用工欠规范、易互相攀比等特点,逐渐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的范围。

  与老板第一次讨价还价

  “跟老板谈加工资?打死我也不敢!”昨日谈判现场,一名旁听的员工对记者说:“工作这么难找,我可不敢和饭碗碰!”

  尽管如此,昨天唯一一名与自己老板面对面谈工资的职工代表周影却一点都不紧张。她告诉记者,自己的公司在福利上做得很不错,比协商标准高很多,因此没有什么可顾虑的,自己参加谈判考虑更多的是社区整体利益。

  另一名职工代表光焰是被同事民主选举出来的。光焰所在的尊豪商贸公司的规模并不算大,公司人员不多,平时大家的收入都是根据业务进行提成,因此每个月的工资都高于协商的最低标准。“因此协商的时候,我想的不是自己,而是我们社区很多外来打工人员。”

  “可能这个标准对自己公司影响并不大,而且老板也没有上场谈判,因此我也蛮敢说的。”光焰告诉记者,在谈判时提到的每年工资增长幅度,她也考虑到如果企业效益不好,肯定发不出工资,“这之间有辨证的关系,只有公司发展得好,才能保证我们职工工资不断上涨。”

  不是对企业的一种约束

  “如果单认为这种谈判是对企业的一种约束,那是不应该的。”参加此次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代表唐维胜对记者开门见山地说。经营一家字牌旗帜店的他,在19家企业中规模相当的小,只有5名员工。

  他说,社会在发展,给工人涨工资也是必然的趋势。但是企业会面临各种困难,像在招工时,很多工人就会提很高的条件,而小企业一般没有很好的福利保障,一般开出的待遇已经是极限,如果开得太高企业会亏损,开得太低工人也不愿意来干。所以面对这次工资协商,企业是想承诺可又不敢承诺,但是又不能不承诺。

  “个人认为这种协商承诺是对工人的一种交代。”唐维胜说,在实际操作中,自己给工人的最低待遇已达到900元/月,高出协商最低标准100多元/月。

  唐维胜告诉记者,作为公司领导人,不免担心公司未来将会遇到的各种困难,毕竟公司的发展总会遇到各种问题,说不定哪天就会倒闭,因此要给出每年工资增长多少幅度的承诺,实在难以办到。

  几个月拉锯战才达成协商

  王府园社区工会主席董隆群告诉记者,这次工资集体协商从今年7月份就开始筹备。

  “社区企业存在的问题是规模都很小,因此很多保障措施都显得比较为难,一些老板会考虑到自己的效益会出现滑坡,有的还在雇用农民工。”董隆群说,10月份工会向各个企业发出了要约书后,尽管企业都很配合地派了代表参加,但是都顾虑重重。没有办法,工会只有一家家跑,不断地与企业面对面交涉。他说,每次都要按照事先准备的谈判方案步步为营,从阐述国家的法律法规,到公司经营的盈利状况,再到最后直截了当地提出工资增长的具体数字与行政方商榷。

  董隆群介绍,从开始到现在的几个月中,就这样“软硬兼施”,工人们的要求和企业的利益终于找到了平衡点,就像最终谈出来的工资每年增长5%幅度,都是一点点讨价还价讨出来的。“最终的结果是一个平均的底线。”他说,尽管不少企业员工工资远高于这个标准,但是据工会调查,在社区还有很多企业员工觉得能拿到770元/月的工资很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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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万家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其实,工资谈判是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据了解,目前南京已有1.4万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工作人员张年年说,近年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规都规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等事项,应由企业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与企业行政部门,“平起平坐”地进行协商。

  直接参与过上百家企业工资协商的张年年告诉记者,很多企业老板不愿建立起工资协商的机制,是怕职工联合起来“狮子大开口”,从而增加企业的成本。

  实际上,工资协商有利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沟通了解,彼此建立“共有企业意识”,结成“利益共同体”,最终目标是实现劳资两利,进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障社会安定。

  〉〉〉专家分析

  还需健全劳资协商的法律

  早在1999年,南京就出现了工资集体协商,到今年年底,南京的目标是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比例达到50%。

  中国管理科学院高级研究员、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教授安尔康就此认为,劳资双方进行工资协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他说,工资分配是劳资双方利益博弈的重点领域。现在大多数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来自于工资收入,但往往企业的利益格局中职工处在弱势地位,在利益博弈中几乎没有任何优势。因此,政府采取引导和干预的政策显得尤其重要,而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之一。

  工资谈判中职工代表在谈判桌上与企业老板讨价还价,企业老板会不会事后给他们“小鞋”穿?怎样才能保障谈判员的利益?这些都是目前员工关注工资协商的焦点。

  对此,安尔康认为,工资谈判是解决劳资矛盾最有效的途径。因此,要保证协商的结果,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劳资协商的法律,让劳资双方依法平等协商。同时,还要加强执法力度,不按法律程序走,相关部门就应该追究。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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