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实习”陪酒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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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9:53 四川新闻网 | ||
艺术学校将未成年女生送进娱乐场所当陪酒女图/邝飚 广西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上学不足半年,就被安排到杭州娱乐场所“实习”,她们被要求“打扮成熟点”陪客人喝酒。陪酒所得,演艺公司与学校都有分成。校 长助理称“是为了帮助这些贫困的孩子凑学费,是在做好事”。(据新华网)堂堂艺术学校,竟在“实习”的幌子下,将未成年女生送进娱乐场所当陪酒女。这算是哪门子实习?又做的哪门子好事,办的什么学?报道称,陪酒的收入,演艺公司得50%,学生和学校各得25%。而每名学生“实习”之前,演艺公司都要向学校付1500/人的“人头费”。这分明就是把学生当“摇钱树”,行龌龊交易之实。 更其甚者,在酒吧和夜总会的诱惑下,一些心智未成熟的女生很容易就会随波逐流,自此一路“实习”下去。如此,舞校变成了“小姐培训基地”,老师变成了“鸡头”、“鸨母”,用心何其险!文/小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