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实习”陪酒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9:53 四川新闻网

  

评论:“实习”陪酒女

  艺术学校将未成年女生送进娱乐场所当陪酒女图/邝飚

  广西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上学不足半年,就被安排到杭州娱乐场所“实习”,她们被要求“打扮成熟点”陪客人喝酒。陪酒所得,演艺公司与学校都有分成。校

长助理称“是为了帮助这些贫困的孩子凑学费,是在做好事”。(据新华网)

  堂堂艺术学校,竟在“实习”的幌子下,将未成年女生送进娱乐场所当陪酒女。这算是哪门子实习?又做的哪门子好事,办的什么学?报道称,陪酒的收入,演艺公司得50%,学生和学校各得25%。而每名学生“实习”之前,演艺公司都要向学校付1500/人的“人头费”。这分明就是把学生当“摇钱树”,行龌龊交易之实。

  更其甚者,在酒吧和夜总会的诱惑下,一些心智未成熟的女生很容易就会随波逐流,自此一路“实习”下去。如此,舞校变成了“小姐培训基地”,老师变成了“鸡头”、“鸨母”,用心何其险!文/小乔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