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药店为何凑促销赠礼品的热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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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2:00 光明网 |
崔清林 据《沧州晚报》报道,如今,一些药店也学起商家搞起了促销活动。在沧州市区新华路上的一家药店,最近就搞起了购药抽奖活动。据市药监局市场科的人员介绍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规定,药品(既包括处方药也包括非处方药)不允许有奖销售或以馈赠的方式销售,第一次违犯予以警告,第二次违犯将处以最低5000元的罚款。 既然国家有明文规定,一些药店缘何还冒着风险凑促销赠礼品的热闹呢?笔者认为 有以下几种原因:其一,药价“虚高”所至。尽管国家计委于2000年对药品价格管理进行了改革,主要是调整管理形式:一是政府定价药品,由物价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二是取消流通差率控制,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但是,由于药品流通体制的影响,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药品“虚高”定价问题。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竞争激烈,生产厂家为了使自己的药品能在药店“扎根”,主动在账目上虚列成本,或配合药店在发票上开具虚假价格。如此一来,原本出厂价极低的药品,合理利润加上价格中的水分,药价就水涨船高了。 其二,药店为生存所迫。以前政府对医药经营的门槛设置过高,药店都是国有的。降低了门槛之后,药店的经济成分变成多元化。于是,坊间就有了“如今城市街头的药店比公共厕所还多”之调侃。想来分“一杯羹”者一多,药店竞争随即进入“战国时代”。为了在市场上站稳脚跟,一些药店不得不冒险一搏。若被有关部门查到就自认倒霉。若未被有关部门发现,就继续吸引人气,借以提高销售额,赚上一把。 其三,投消费者所好。有病买吃药者也是消费者。消费者购物时大都追求价格实惠,尤其是收入不高者,更是爱“拣便宜”。因为号准了消费者图实惠的脉,所以一些药店才争相推出“划医保卡有礼品相送(20元以上)”之类的优惠措施。 其四,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假如药监部门一直绷紧监管这根弦,还会“按下葫芦浮起瓢”,出现搞促销的药店不止此一家,有的药店是直接打折,有的是买药赠药或赠其他礼品这种情景吗? 人们适当买些常用药搁在家里以备不时之需,无啥不可。药是特殊商品,亦有保质期。为了凑够参加抽奖的数额而买一些暂时不用的药,倘若一不留神错吃了过期药,吃伤了身体,就得不偿失了。 有关部门不能放松对药店经营行为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