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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我们总是最后知晓“公开的秘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2:00 光明网
邓海建

  一个行业或者一个部门的群体性沦陷,在连续的新闻语境后,大约都会牵扯到一个逻辑上充满悖谬、现实中无限合理的词,叫做“公开的秘密”。11月19日《现代快报》消息:养殖户:鸭养殖业使用色素已是公开秘密。记者赶到江苏的鸭蛋产销重镇——高邮,在高邮龙虬乡的一个养殖场内,一名养殖户反映的情况让记者大吃一惊:在鸭养殖业使用色素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很多养殖户都使用过,“现在出事了,乡里下发通知,一律不得使用色素”。

  所谓“秘密”,应当不能“公开”;而一旦被“公开”了,又怎会是“秘密”?但五花八门的“公开的秘密”我们又时时亲历:在火腿上涂抹剧毒农药、液化气短斤缺两、毒韭菜瘦肉精、二手车里程表做手脚、导游暗中收取回扣、行贿列入商品成本……“公开的秘密”就是一种非道德非规则的隐秘寻租手段,由于众多人借此牟利而“公开化”,但是没有人敢于、愿意公开说出来——因为一旦说破就会打破某种利益关系的平衡、引火烧身,而瞒住的却是行业外的大多数人——这就是养鸭的不吃红心鸭蛋、做火腿的不吃火腿的根源。

  “公开的秘密”祸害的当然不是已然深谙其“公开性”的人,而是最后知晓的老百姓。好比一个小偷偷了人家地里的红薯,一群小偷群起而效仿之,于是“偷挖”就成了小偷内部公开的秘密。用经济学分析就是:操练“公开的秘密”的一方已然掌握了“合法伤害权”,它的最优决策法则显然符合“边际使用合法伤害权的成本≥边际使用合法伤害权的收益。这里的成本主要包括被发现受到惩戒成本和良心不安的道德成本等等,换句话说,如果“惩戒成本”在监管不作为下默认为“零”的话、加上道德成本事实地和参与违法道德底线的人数呈现边际递减效应(用苏丹红人越多、道德自责性越小),那么,借助使用苏丹红的“公开的秘密”而获得的收益是极其诱人的。

  为何我们总是最后知晓“公开的秘密”呢?威廉?格卢克曾告诫制度设计者:“人们经常听到的反应是,‘我没有足够的信息’,实际上,战略制定者永远不会有足够的信息,因为有些信息是得不到的,有些信息又是太昂贵的。”其实,他还忽略了另一种危险的情况——“有些信息是得到又无法被正视的”。回到新闻事件中来,“乡里下通知,一律不得使用色素”,这个做法让人想起一个叫“欲盖弥彰”的成语,也就是说,作为政府层而言,对待“使用色素”曾经是默许的。“公开的秘密”盛行,其背后昭示的不是制度的缺位导致权力失范,而是制度存在本身导致权力失范;不是制度基本不够用,而是制度基本不用、制度基本随意用的危险。结果自然是牛栏关猫、蛛网囚鹰。“公开的秘密”能不胜妖娆,恐怕还与两个因素不无瓜葛:一是法不责众的思想流弊,伦理治国的道德理想主义仍有市场,导致公权力的法律控制和约束几成问题;二是监管与被监管间利益裙带化,监管的属于地方部门、被监管的又为地方创造效益,如此暧昧纠结又怎会狠得下心?

  我们最后知晓“公开的秘密”的代价是惨重的:权益被损害、权利被架空、底线被攻陷、互信被消解……大家都玩“公开的秘密”的结果——则大家都在沾沾自喜中互相戕害。那些本应“必然被发现”而“偶然被发现”的“公开的秘密”,早就是一封封阳光底下的举报信,只是,我们太缺乏按图索骥的制度伦理兜底,缺乏对良知、规则的信仰和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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