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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县人大常委会学好《监督法》用好监督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3:35 人民网

  人民网11月24日讯11月23日,井冈山老区江西省吉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掀起了学习《监督法》的热潮,为进一步依法行使好监督职权作好思想武装和业务培训。

  近几年来,吉安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思路,加强了依法监督工作。到目前为止,吉安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所有组成部门的工作

、县法院的所有法官、县检察院的所有检察官,都进行了一次以上的执法检查或工作述职,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贯彻实施,促进了吉安县的依法行政,促进了吉安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此,吉安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被吉安市人大常委会评为全市人大工作一等奖。

  即将实施的《监督法》,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吉安县人大常委会对学习好贯彻好《监督法》作了认真安排:要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细读全文、领会精神;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给每个机关人员分发一份《监督法》,要求逐条逐款地认真通读,把握重点;县人大常委会正着手根据《监督法》的精神,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按照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使之在《监督法》的实施中,在思想上、工作上找准坐标,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应有作用。(温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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