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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会计伙同男友挪用公款23万 双双被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4:14 红网

  红网怀化11月24日讯(通讯员 滕绿凤 祁国材) 女会计与男友同陷赌窝,竟挪用公款23.5万参赌。日前,麻阳苗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长潭乡政府会计舒新华伙同男友滕军挪用公款一案,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舒新华犯挪用公款、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认定被告人滕军犯挪用公款、贪污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

  被告人舒新华于2003年3月调至麻阳县长潭乡财政所从事会计工作。在2004年与被告人滕军建立恋爱关系后,时常一起到外参与打牌赌博。2004年12月8日至24日,被告人舒新华用其持有的空白现金支票,将长潭乡人民政府以“长潭会计核算中心乡级核算组”名称开户在本县锦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取走公款12笔,计235000元,除其中的128016元用于本乡政府公用开支外,其余的106984元,在被告人滕军授意或指使下,合谋用于了两人的赌博活动。

  2005年1月27日,被告人滕军、舒新华见挪用公款一事行将败露,又再将共谋,取走长潭乡人民政府在该信用合作社同一帐号上的存款8260元,其后携款一同潜逃至浙江省绍兴县;在潜逃生活中,被告人舒新华怀孕临产,被告人滕军见状,便从他人处非法购买伪造的结婚证和生育证各一本,致被告人舒新华得以在当地非法生育一男孩。2006年8月25日在浙江省绍兴县被抓获归案。

稿源:红网 作者:滕绿凤 祁国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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