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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力诉马士基案开庭 11家行业协会到场声援铁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5:5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佘锦见习记者/毛海娅)备受业界关注的深圳市铁力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力”)起诉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马士基”)案件,昨日在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开庭。双方均全权委托律师,出席法庭辩论。

  收费是否合法?

  铁力的辩护律师认为,由于铁力与马士基均是分别与货主签订合同,但铁力与马士基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所以马士基向铁力收取设备操作管理费,毫无法律依据,也无合同依据。而且马士基此举有双重收费的嫌疑。

  马士基方面则认为,马士基收取的设备操作管理费是针对货主的,且已经公告过。货主一旦签订合同,就视为接受这个约定,即缴纳30元费用。他更表示,其实很多拖车公司会和货主协商,在公司代付之后,货主将报销这笔费用。铁力之所以愿意承担这笔费用,是因为深圳托运行业内部竞争非常激烈,铁力自己为了招揽生意。

  铁力是否为适格诉讼主体?

  昨日庭审,双方争辩的焦点之一就是铁力是否是适格被告。马士基方面指出,根据深圳铁力与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铁力只是一个代理的身份,代为货主交纳设备操作管理费,并非本案的适格诉讼主体。

  马士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铁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马士基退还设备操作管理费人民币3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而其能否退还的焦点就在于马士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马士基方面认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其中一条就是收取前是否公告。马士基此前已经公告,这并不以南玻公司是否知道为转移。而且铁力并没有因此而造成损失。并不构成不当得利。

  收费是否市场行为?

  被告方更表示,除了马士基之外,深圳目前有好几家航运公司,都收取相关费用,有些甚至高于马士基收取的设备操作管理费,而且都经过税务部门的同意。货主完全可以自由选择航运公司,这是一种市场行为。一旦选择,就表示接受了相关协议。

  自2005年5月开始,全国多家物流行业协会向国家主管部门举报,而国家主管部门并未对此进行调整,而该律师声称,相关部门均认为这是市场行为。

  铁力方面则认为,马士基在外国并不收取设备操作管理费,却利用其在海上航运的优势地位,转头向中国货运商收取费用,其实质就是在向中方转嫁高额成本。

  ■庭审花絮

  铁力一发言

  场内就鼓掌

  昨日,不少货运公司均有代表入场内旁听,法庭60个旁听席座无虚席。当铁力的辩护律师两次发言完毕,法庭内均响起热烈的掌声。

  从原定于3月份开庭到推迟至5月份,再延期至11月份,由于这一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马士基在全国8港口收取的“设备操作管理费”是否合法。铁力的起诉也得到了全国11家行业协会的支持。昨日,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山东省货主协会、福州市港口协会集装箱储运分会等11家行业协会均派代表到场声援铁力,一直在法庭门口等到庭审结束后才离开。

  图:

  拖车行业协会的人员在深圳海事法庭前声援深圳铁力公司。朱丹阳丁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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