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东莞一镇长挪用公款1.1亿多元境外赌博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20:46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1月24日电广东东莞市塘厦镇原镇长李为民挪用公款1.1亿多元境外赌博,受贿171万元,目前尚有5300万余元赃款未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据《信息时报》报道,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1998年1月至2004年11月,李为民担任东莞市塘厦镇副镇长、镇长,兼任该镇对外经济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

理、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等犯罪活动。

  据东莞市检察院公诉人介绍,1996年和1997年,李为民与冯某一起去澳门赌博,赌资越来越大,最多一次就输掉100多万元。2004年中纪委加大查处官员赴境外赌博时,李为民竟然屡次通过电话遥控他人帮其在澳门疯狂投注。李为民长期参与境外赌博,共输掉人民币9000万余元。

  从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间,他往返港澳共257次,平均每年50多次,平均每周1次。仅2004年,李为民赴港澳的出入境记录上就留下67次记载,最频繁的一个月高达17次,即平均每周往返四五次,大都是为了参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