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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洗脸”应该谁买单?(圆桌论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5:07 江南时报

  从明年1月1日起,《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市区主要道路的临街临河建筑物和高层建筑外立面都必须定期“洗脸”,玻璃幕墙每年要洗一次。高楼清洗一次,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目前,针对这笔钱怎么出,已经成了市民热议的话题。

  南京程阁老巷2幢1508徐先生:我认为南京的这项新规定,对于城市的整洁和楼房的

清洁都是一个具有促进作用的决定。政府制定了城市整洁管理的规定,是一件好事。但不要干什么事都一窝蜂,不要一起“洗脸”。就像用电、用水一样,尽量错开峰值。一些临街的房屋或是重要的建筑,是一定要讲“面子”的。而一些相对偏僻的楼宇,只要不是过于有碍观瞻就不用非得两三年就洗一次。这个就要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了。外立面保洁一定要规范,这没有错,但对于我们这些住在闹市区,又是高层建筑的居民来说,让我们为高楼的“洗脸”费用买单,确实有点冤。现在小区物管不是有经费吗,应该把粉刷出新的费用列到维修基金里头或者列到物管费中,这样对大家都比较省事。不然,以后还会有人买临街的高层吗?

  南京复成里43号祝女士:我不赞成市民为楼房整洁的花销付费。城市清洁应该是市政部门的事情,老百姓只能是有义务,尽量做到不污染环境,而整治环境的责任应该是政府部门承担的。市民作为纳税人,已经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提前买单”了,这笔费用就应该体现“取之于民”的理念。现在市民买房都已经是“跌跌爬爬”的了,这边贷款还没有付清,那边又要大家每隔三四年就要付一次清洗费,市民能没有意见吗?一栋楼清洗下来,没有一个几十万元是不可能的,还要浪费多少水资源,而这些资源更是用钱买不来的。我觉得并不是所有的高楼都需要清洗,即使清洗也不应该由市民来买单。应该由政府部门聘请正规的清洗公司分期分批去完成,或者采用先进技术解决,比如用专业的清洗剂或吹风机来“干洗”。节约我们有限的水资源。

  溧水粮食局赵先生:这两天,有关南京城市“洗脸”的新闻都上中央电视台了,反响还挺大的。我觉得大家没有必要去斤斤计较。作为居民,你住的房子应该是清洁的,不能关上房门,家里光鲜鲜的,打开房门,就是灰头土脸的,反差也太大了。以前住在老小区里,家家的卫生都搞得很好,惟独过道或公共区域就脏兮兮的,整个一个“自扫门前雪”的感觉。现在的小区,基本上都有物管,尽管要交纳物业费,但公共区域非常干净,给人一个非常好的感觉。清洗楼宇外墙,也是居民房屋的一部分,干嘛不弄得干净一点哩。我觉得这个钱,作为受益人还是应该主动交纳的。我只是对罚款部分有点疑义,清洗外立面的费用都要好几十万元,不清洗的最高罚款却只有一万元,这会给一些人找到“便宜”的借口,反正已经交过罚款了,正好就可以“逃”过去了。所以,政府部门既然要罚款,就一定要罚狠一点,不能变成象征性的“罚”,那是起不到作用的。

  南京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陈先生:南京目前正规的清洗公司对高楼外墙面的收费一般在每平方米1元到2元,一幢20层的高楼,清洗下来的费用不低于20万元。据了解,在南京,高楼定期清洗较勤快的应该属金陵饭店,一年清洗一次。金陵饭店的6个外立面,洗三次的全部费用要达到68万元。大部分高楼不愿意清洗,我认为,钱是最关键的问题,如果楼宇的所属权只有一家或少数几家,可能比较容易操作一点,还有就是饭店、政府高楼,都会因为要保持良好的形象,会定期清洗。但不少写字楼,里面大大小小的业主单位几百家,这钱就难收了。很多业主都不愿意交。政府令出台后,明确建筑物的所有人是清洗第一责任人,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所以,物管部门再和业主协商起来,也会有一个法律依据。居民楼外立面一般都是涂料幕墙,按规定也就是要每四年涂装出新一次,所花的钱显然比清洗费用更高。这笔钱该由谁来出呢?新规定里明确指出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对于住宅楼来说,也就是买了房的居民。对此,一些市民可能会不理解,我们不是已经交了房屋维修基金,每个月还有物业管理费吗?难道还要再多掏清洗费?在现行的维修基金中针对的是房屋破损等,并没有保洁资金;而不久前的新规定也明确:外墙清洗费用另行结算分摊。因此,这笔钱应该是由业主另付,但出新工作可以由物管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本报记者 木 木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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