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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副局长出钱为其脱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5:07 江南时报

  据成都晚报报道情妇开车撞死一个人,洪雅县公安局主管交巡警工作的副局长樊强便找到两名办案民警打招呼,要求“处理巴适”。随后,樊强通过一定渠道给死者家属赔偿3万元,这起交通事故被两名民警当成民事案件调解处理,他的情妇——肇事者周莉逍遥法外长达两年多时间。死者家属反映到省公安厅后,周莉交通肇事案得以彻查,周莉被逮捕。昨日记者获悉,樊强涉嫌徇私枉法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据悉,2004年1月15日晚上,周莉开着车牌号为川Z60409的桑塔纳轿车在洪雅县竹箐镇胜和路上段2号外的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一个人。当地交警到现场勘查后发现,周莉是酒后开车,且所开桑塔纳轿车没有行驶证。

  今年9月29日,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周莉被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刑拘;10月11日,周莉被批准逮捕。

  在调查中,樊强包养情妇、徇私枉法为情妇开脱罪责的事实凸显出来,目前已经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徇私枉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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