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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市农民将能够享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5:17 天津日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04年,本市在有农业的区和各县选择试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每年100元。

  目前,各农业区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现行标准有所不同,2007年各区县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运行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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