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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安全 街办可紧急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5:4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赖晓莉) 下周一,《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将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记者昨日获悉,经过反复讨论,《条例(草案)》的本次审议稿保留了赋予乡镇政府、街道办部分安全生产执法权的条款。据悉,经过第三次审议后,如果没有更多异议,该《条例(草案)》将在本次省人大常委会议上通过。

  授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安全生产执法权,是《条例(草案)》的创新举措之一。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也有人提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只有责任而缺乏相应的手段。省人大法制委负责人指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具有就近就地、熟悉情况等优势,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乡镇政府、街道办执法人员和执法力量有限,不宜承担过重的执法责任,因此《条例(草案)》赋予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一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行政处罚权,包括紧急情况下可责令安全生产违法单位暂停作业、受县级安监部门委托按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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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收支

  审计处理结果下周公布

  (记者 赖晓莉) 据了解,除了审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下周一至周四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关于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等条例的说明;省政府关于四川省2006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等。据透露,审计处理结果报告今年将继续向社会公布。

  此外,《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修订案)》、《成都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修订案)》、《成都市体育条例》、《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由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也将在本次会议上由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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