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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的意见》公布 村庄规划要民主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6:14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映)记者11月24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的意见》。从明年起,我省将初步开展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试点工作,村庄规划要实行民主公示制度。

  目前,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仍有近7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意见》称,明年,我省将初步开展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试点工作,实现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合理共享

,逐步推行城镇供水、供气、公交等公共服务向乡村辐射延伸。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其他具有地域特色和历史价值的传统古集镇、古村落,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限制一般性开发。对传统街区、古民居和纪念性建筑要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不得破坏和随意改变。

  《意见》要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省辖市政府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将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各类新农村建设的项目、经费等情况要定期公布,建立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落实群众监督和维护村庄公共设施的长效机制。村庄规划建设过程中,切忌盲目照搬城镇模式,搞整齐划一的营房式布局和火柴盒建筑,要免费为农民设计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不同户型住宅,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农民的建房需要。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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