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4名县级领导 因安全事故被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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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8:1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据新华社太原11月24日电 山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23日称,依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中共太原市委和晋中市委日前对辖区内发生煤矿安全事故的万柏林区代区长王清河、副区长宁克强和灵石县县长贡琦、副县长丰开成分别予以免去党内职务,同时建议根据法定程序免去4人的行政职务。 这是继“5·18”左云发生透水事故瞒报事件,左云县县长张明生、副县长施录分别 被免去党内职务、辞去行政职务后,山西省半年内第二批被免职的县级官员。发言人说,这4名县级官员的免职,是按照“问责制”作出的初步处理,待事故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作出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