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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否决交警报告,否得有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8:24 大河网-大河报

  在日前结束的金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市公安局交警工作报告进行审议表决时,因赞成票未过半数,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否决了金昌市公安局交警工作报告,并指出交警部门一些服务窗口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见11月24日《兰州晨报》)

  岁末年终,述职报告纷至沓来,此时正是各政府部门上陈政绩、查找缺点的时候,

也正是人大审议年度行政工作的重要关口。人大作为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在这个关口上,必须真正代表民情民意。因此,金昌市人大常委会的否决否得有理。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人大因为种种因素影响,不但总是将“事前监督”变成“事后监督”,而且碍于关系和面子,在年终之时总是让许多明显存在许多问题的行政机关的工作报告顺利过关,使人大权力形同虚设,监督乏力,得不到公众的认同,从而助长和纵容了一些衙门作风和腐败行为。

  人大监督政府工作,应该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要随时关注和介入当下的社会生活,倾听和接收民意。在这方面,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表率。他们没有听信交警部门的一面之词,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个有别于交警工作报告的调查结果。正是这个调查报告,使交警部门的真实形象得到了还原,使人大在审议交警部门自己的报告时不被蒙蔽,更使交警部门无话可说。

  希望其他地方的人大部门,都能像金昌市人大常委会那样行使自己的神圣职权,让公众不满意的行政部门不能顺利过“年关”。

  □叶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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