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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月票卡收20元押金合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9:07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王亦君

  中国政法大学大二学生小林,认为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公司”)收取月票卡押金违法,将其告上法庭,要求一卡通公司退回多收的押金16元。今天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林在民事起诉状中称,今年4月16日,自己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关月票站办理了学生月票卡一张,一卡通公司除收取月票预付费外,又另外收取了自己20元月票押金。小林认为,对方收取20元费用没有法律根据。

  在今天的庭审中,小林称自己曾就此类IC卡的相关问题咨询了一家广州的制卡公司,了解到目前公交一卡通的成本只有5元至10元,如果数量达到百万张以上,成本会更低。小林表示自己还曾致电北京一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解释是,一般公交用的一卡通属于存储卡,也叫预付费卡,存量在1KB左右,普通的IC卡报价为2元一张,使用最好的芯片,每张卡的报价也不会超过4元。小林认为,按照最高标准计算,4元成本的IC卡却收取20元的费用,多收取的16元属于一卡通公司的不当得利,应当退回。

  北京一卡通公司曾对小林解释:“收取20元押金是为了避免有些人随意丢弃旧卡、领取新卡,防止资源浪费。押金价格高可以提醒市民珍惜使用IC卡。”小林觉得以这种理由多收乘客押金没有道理。

  在法庭辩论阶段,小林提出,北京一卡通公司收取押金后长时间占用,对于一名消费者来说,20元的押金不算多,但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的使用者是个庞大的群体,这笔钱如何使用,消费者并不知情。她认为,收取20元押金违背了公平原则。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是中高端电路卡,芯片进口飞利浦原装产品,国内专业厂家制造封装,因此成本较高。”一卡通公司代理人称,收取20元押金经过了物价部门批准,推广一卡通并收取20元押金也有北京市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作为依据。该代理人还表示,由于一卡通不记名挂失,因此,收取20元押金也是为了督促持卡人对该卡正常保管使用,避免一人多次领卡,随意乱丢。

  在书面答辩意见中,一卡通公司称,发放一卡通虽然是企业行为,但在收费问题上,受政府有关定价规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约束,收取工本费及押金事项,在发卡前已经报北京市物价主管部门审批,经北京市物价局审核每卡工本费为20元,押金按规定收取,在持卡人退卡时退还。2006年3月20日,北京市交通委、发改委、财政局等7部门共同发布通告,明确了收取押金等事项。

  一卡通公司认为,每卡收取押金20元具有法律依据,经过了物价主管部门的依法核准,具有公平合理性,原告主张的事实不能成立,应该驳回起诉。

  由于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原告不同意调解,法院将会择日宣判。

  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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