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医生作伪证获刑八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9:1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同乡、同学的双重关系,让李强抹不下面子说一个“不”字,为一名犯罪嫌疑人做了一份假证言。谎言最终被揭穿,而他付出的将是8个月的牢狱生活。

  昨天上午9点,栖霞法院。李强戴着手铐走进法庭,一副眼镜给高大魁梧的他添了几

分文气。李强29岁,本是安徽宿州市防疫所一名医生,因为在一起重大盗窃案中为嫌疑犯作伪证,在今年8月被逮捕。

  2004年夏季,很久不与他联系的李明找到了他。按照农村里的排辈,李强应该喊这个早已举家搬到南京的李明一声“大伯”。李明说儿子李均在南京犯了事,被公安机关抓了起来,希望李强看在与李均同学一场的份上,帮忙出个证明。李强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在犯罪,他的第一反应是“大家都是老乡,不帮忙未免太不近人情”。

  李强按照李明给的时间段,写了一份李均从2003年3月25日起,一直和自己呆在安徽宿州的学校里,直到清明节之后。为了让这份证言更加真实可信,李强把每天每一个时间段在做什么都写了出来,还找到当时在学校里与自己同宿舍的同事,一起在这份证言上签了字。2004年9月,李均涉嫌盗窃案正式开庭审理,李均当庭翻供,否认自己曾在2003年4月1日参与盗窃汽车,并出示了李强所写的证言。这让本就复杂的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不得不3次退回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李均最终还是被证实参与了2003年4月1日六合区的汽车盗窃案,被判刑7年6个月。而涉嫌伪证罪的李强因为下落不明,被上网通缉。今年8月11日,李强在家乡办理身份证时被抓。

  昨天上午,栖霞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当事人系化名)秋砚叶子青

  (编辑三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