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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以法惩恶,以德扬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9:42 东方网

  邓伟志作品集近年来,所谓“恶搞”的事时有发生。把《沙家滨》里的阿庆嫂恶搞成与胡传魁有私情,把《闪闪红星》里的潘冬子恶搞成利欲熏心。还有把坏人恶搞成好人的,但是更多的是把好人恶搞成坏人,把红色恶搞成黄色。所谓恶搞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也已经在人们当中引起公愤。

  恶搞,现在叫“恶搞”,在过去就叫“胡说八道”、“歪谈乱道”,叫“恶言詈辞

”、“恶语伤人”。这样做的结果是黑白混淆,是非颠倒。

  一个社会无不有自己的主心骨,或曰主流意识。主流意识是价值导向,是人的灵魂,是要内化到人的心灵深处的。主流意识是社会的领航。社会前进的方向是否正确,前进的速度是快还是慢,取决于主流意识这个领航员。包括时代的航船遇到风浪时,能否稳住,能否继续向前,都要靠主流意识的支撑。我们的时代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是黄继光、董存瑞,是高玉宝、李顺达,在今天就是政法系统的任长霞、二炮系统的杨业功,是一位又一位英雄在引领我们奋斗。遇到困难的时候,这些英雄就会浮现于我们的脑海,这些英雄就会站出来向我们招手,挥手。

  我们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是因为一个模范的行动能带动一批人,是因为一个模范的格言会成为大家的座右铭,是因为英雄模范的一言一笑都是号角,是战鼓。假若往英雄模范脸上抹黑,那就是削弱榜样的力量,就是自毁长城。假若对英雄模范恶搞,说得重一点:简直是犯罪。

  热衷于“恶搞”的人,把恶搞当成一种“渲泄”,当成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我不知道热衷于“恶搞”的人是不是遇到过什么挫折。即使自己遇到过什么不顺心的事,也不能、也不应该对着英雄模范“渲泄”。渲泄的方法有的是,心理学家那里有很多答案。

  至于说有些人把那种往英雄模范身上泼脏水的做法当作精神上的“满足”,请问:这是何等模样的“满足”?这是建立在别人痛苦、社会痛苦基础上的“满足”。这种所谓的“精神”,是什么“精神”?是恶的恶性膨胀,是低级趣味,是腐朽的精神。

  再深究下去,恶搞者十有八九是游手好闲的人。他们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精神空虚得很。一个感到时间不够用的,哪有时间去恶搞?一个正事做不完的人,哪有心思去干那种无聊之极的事情?恶搞,对有些人来讲,无非是企图藉此填充一下精神空虚。“精神空虚”无疑是需要填补的,问题是用什么填补?为他人服务,助人为乐,就是填补。为社会做贡献,奋发图强,积极向上,是最好的填补,是有益的填补。填补有不同类型的填补,有不同性质的填补。填补分向上还是向下,填补分有益还是有害,分“大有益”还是“小有益”。我们要的是向上,要的是有益,要的是大有益,而不是相反。

  当然,恶搞的人是可以转化的。一般说来,恶搞的人智商都不低。高智商用到正道上,则是好事,同样会产生很好的社会效益。不是吗?有些建国前盗墓的高手,建国后迅速转化成考古大家。没有点真本事,盗得了墓吗?完全可以相信,在今天恶搞的人当中,一定会有不少人善罢甘休,一定会随着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氛围的形成而善与人交,一是会成为明天的“善人”。

  《公羊传》里有句话:“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意思是说,恶者害自己,善者会惠及大家。愿我们以法惩恶,提高以善为本的道德境界,把“恶搞”的行为扔到太平洋里去,以和谐文化为引领,建设出一个高度和谐的社会!


作者:邓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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