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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露营遇山洪死亡 发帖人赔1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12:24 武汉晚报

  据中新社电 11月22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近期受到普遍关注的首例自助游时遇山洪暴发,死者亲属状告同行12名“驴友”案作出一审判决。

  2006年7月7日,被告梁某用“色狼回心转意”的网名,在南宁时空网发帖,召集网友报名到武鸣县两江镇赵江进行户外探险活动。

  受被告陈某邀请,受害人骆某(系两原告之女)答应与陈某一同前往参与活动。7月8日上午,共有包括骆某及另外11名被告在内的12名成员乘坐由梁某提供的车辆前往武鸣县两江镇赵江进行户外探险活动。

  7月9日上午7时许,在河谷中安扎的帐篷被山洪冲走,骆某遇难。

  法院判定被告梁某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6.354万元,其余11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4.8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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