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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状告房管局违法行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12:32 南方日报

  “聚德花苑修建太平间医院”追踪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本报曾连续报道的广州市海珠区聚德花苑业主因小区修建带太平间的医院而起诉的多起官司昨日上午再次开庭。小区业主认为,房管局给擅自修改规划的医院发放房产证是违法行政,遂将房管局告上海珠区法院,要求撤销对医院发出的房产证。

  作为原告的代理人,业主肖先生昨日在庭上指控,医院大楼比卫生院原定面积扩大了1.163倍,侵占了原规划属于全体业主享用的1163平方米绿化用地。“市房管局对该医疗楼进行权属登记是对所有业主的侵权,因此应依法撤销已对医院发放的房产证。”

  市房管局的代表提出了相应辩护,认为市房管局对医疗大楼进行登记、发证,完全是合法有效的行为。“我们是根据广州市住宅建设办公室、市政府、市卫生局等多个部门提供的材料来核发房产证的。”至于谈到为什么卫生院会变成大医院,市房管局表示那是规划部门的事情,他们并不清楚来龙去脉。

  昨日,海珠区卫生局作为第三人出席了庭审。在法庭举证阶段,肖先生提出了疑问:“海珠区卫生局在2005年1月20日递交房产证申请,但在这之前的三个星期,也就是2004年底的时候,卫生局就在官方网上发布消息,声明聚德花苑医院项目已经转让给民营肿瘤医院。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是由海珠区卫生局出面申请房产证呢?这完全是不合法的。”海珠区卫生局和市房管局在庭审上均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解答。

  事件回顾

  2006年6月,因认为小区要建设11000平方米、带有太平间的医疗大楼,业主邓先生状告广州市卫生局。部分业主还担心,小区内会出现肿瘤医院。

  2006年7月13日,海珠区卫生局回应:聚德花苑医疗楼将按原计划建成大塘卫生院,不会建成肿瘤医院。

  2006年8月14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业主邓先生状告市卫生局因不具备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驳回诉讼。

  2006年9月,业主状告广州市规划局,10月11日被越秀区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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