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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姆被殴打导致三级伤残 一审判雇主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14: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被告坚不认罪但法院认为已构成完整证据链

  本报讯记者林丹、通讯员任慧娟:轰动全国的珠海小保姆被打致残案昨天一审判决,雇主魏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15年有期徒刑。

  当法官宣布判决结果时,魏娟哭了,坚称自己冤枉,要求上诉,并说:“总有一天

会昭雪。”

  判决书长达34页,详尽记述了被告和被害人的陈述、辩解及证人证言。判决书称:今年1月11日,魏娟被拘留。保姆蔡敏敏指控她以不讲卫生、偷懒等为借口,多次使用拳头、铁锤、筷子、擀面杖等殴打自己。出现在法庭上的蔡敏敏的面部、双耳、鼻部显著歪曲变形,上下唇闭合不全,口腔内缺失12颗牙齿,左肱骨骨折畸形,严重影响左上肢功能。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蔡敏敏的伤残鉴定,除面部为三级伤残外,身上还有一个七级伤残、一个九级伤残和两个十级伤残。

  虽然侦查人员在魏娟家中多处地方提取到蔡敏敏的血迹,也收集了魏娟打人的工具,但是,在多次庭审中,魏娟坚不认罪。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所有的证据已经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蔡敏敏的自述与证人证言可以互相印证,魏娟伤害蔡敏敏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辩护人认为证据不足的理由与法院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不符,不予采纳。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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