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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妇开车撞人,副局长竟攻守同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1:18 红网

  情妇开车撞死一个人,洪雅县公安局主管交巡警工作的副局长樊强找到两名办案民警打招呼,要求“处理巴适”。随后,樊强通过一定渠道给死者家属赔偿3万元,其情妇——肇事者周莉逍遥法外长达两年多时间。死者家属反映到省公安厅后,周莉交通肇事案得以彻查,周莉被逮捕,樊强涉嫌徇私枉法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1月24日《成都晚报》)

  真是荒唐之极、可悲之极。一位公安局副局长,不但包养情妇,而且在情妇开车撞

死人之后,反而与部属订立攻守同盟,企图掩盖事情真相,帮助情妇逃避法律制裁。只可惜竹篮打水一场空,到头来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不知民警在处理这起“不平常”的交通肇事案中是如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应该说,撞死人的交通案,在当地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会集聚上上下下的目光。可樊强竟然敢在此“风口浪尖”上为情妇铤而走险,拿出3万元来封堵死者家属的嘴,显见其在当地权势之大、气焰之嚣张。若不是死者家属不畏权势上省公安厅讨要公道,不知樊副局长还要嚣张到何时?

  更不可思议的是,樊长期包养情妇,可非但没有得到处理,反而从洪雅县公安局副局长的职位上调任眉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任副支队长。这到底是组织上的失察还是包庇,实在让人质疑。尤其是在情妇开车肇事后,樊频繁活动,有关部门竟然毫无察觉?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樊依然与情妇打得火热,可就不见有关部门“风吹草动”。如此熟视无睹、麻木不仁的监管,副局长养情妇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近年来,在公安局副局长职位上犯事的屡见不鲜,农家益、王石宾、何奇、尹光、宁波等等,一方面,他们自恃手中的特权或作风败坏、道德沦丧,或为非作歹,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另一方面便是监督的疲软和乏力,无形中为权力寻租和变现提供了妫变的温床。

  按说,公安局作为打黑除恶、扬善惩邪、匡扶正义的重要机关,应严格要求局领导以身作则,不仅在行为规范上作表率、榜样作用,而且在遵纪守法上应从严从高要求。但事实上,时下的各种监督往往说得多、落实的少;贴在墙上作秀的多,真正对人的少。而一旦制度“堤坝”出现裂缝,权力下的“管涌”就不可避免。

  公安局副局长敢于为情妇开脱罪责,这不仅仅是徇私枉法,更反映出了管理制度上的种种漏洞,倘若不能及时得到“修补”,必后患无穷。

稿源:红网 作者: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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