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三个意识六种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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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2:0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构建和谐社会,是全党全社会的大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当前,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三个意识”和“六种能力”。 增强“三个意识”是指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 融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增强“六种能力”,即:一是增强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的能力。善于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思考和处理检察工作中带有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二是增强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通过惩治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诉讼监督等工作,维护公平正义。三是增强处理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快速应变能力,确保问题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四是增强协调配合、促进团结和谐的能力。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五是增强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的能力。六是增强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能力。能不能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是检验我们能力的最直接、最现实的表现,要在克服困难、解决矛盾中,不断把工作推向前进。□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爱国 马爱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