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延安精神融入执法中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2:0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结合延安实际,我认为检察机关在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应该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相结合,着力加强三方面工作:明确工作主题,树立和谐执法理念;打造高素质队伍,增强和谐执法能力;转变执法理念,培养和谐执法作风。 树立和谐的执法理念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延安市检察机关大力倡导和弘扬延安精神,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与延安精神结合起来,指导各项检察 工作,把和谐执法理念融入工作思路,一年来取得了较好成效,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需要建设一支素质高、执法能力强的检察队伍。延安市检察院认真研究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着力建设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清廉公正的检察官队伍。在业务上采取大教育、大培训的思路,强化自学和教育培训,增强干警的案件突破能力。 转变执法理念,培养和谐执法作风。近几年来,延安市检察院通过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和所办案件,认真查找自身在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广大干警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转变执法理念,培养和谐执法作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建平 陈建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