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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5:07 深圳特区报

  我省2007年起实行新的高考方案

  部分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公布

  【本报广州11月25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严俊伟通讯员廖翊华)记者25日从省招生办获悉,我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部分院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揭晓。

  据了解,我省2007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新的高考方案,为让考生了解高校招生专业具体选考科目的情况,省招生办汇集了部分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情况并予以向社会公布,供考生在确定考试科目时参考。此次公布的高校专业选考科目由各高校依照专业培养目标上报,省招生办按照《2007年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方案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确定,个别专业选考科目根据高校专业培养要求作了适当调整。所公布的普通高校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已下发各地,考生在确定考试科目时可以到所在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查询,也可以登录广东省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eeagd.edu.cn)进行查询。省招生办负责人介绍,2007年普通高校的招生专业将按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计划进行招生。省招生办负责人强调,普通高校的招生专业与考生的选考科目是密切相关的,即考生选考什么科目,也就决定了考生报考什么专业。目前个别中学在指导考生选择考试科目时,为片面追求学校升学率而误导考生,动员、鼓励考生报考所谓容易得分、容易上线的科目。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一种误人子弟的做法。因此,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既要考虑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又应考虑未来职业的意向和发展,做到正确估价自己,合理进行定位,切忌不合实际报考和盲目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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