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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管理是真经——关于卫东区法院规范化管理的调查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5:33 大河网-河南日报

  笔者因思想作风整顿工作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调研两次走进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通过调研发现,卫东区法院之所以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被最高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省高院推荐为“全国优秀法院”,其原因在于科学管理。

  一、规范队伍管理,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做好法院工作,关键在于抓好队伍的管理。卫东区法院从建章立制入手,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并重,实现了队伍管理由“他律”变“自律”,管理效应由“短期”变“长效”。

  加强班子建设,靠硬班子带好队伍。卫东区法院党组明确要求每个党组成员强化学习,不断增强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思广益,形成合力。三年来,上级对该法院年度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时,干警对党组和班子成员的满意率均为100%。

  狠抓队伍建设,造就优秀法官群体。卫东区法院党组把建立“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作为永恒的追求目标,强化教育、培训、管理。

  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氛围。在全省率先实行书记官单独序列管理,建立了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体系,实行中层领导干部末位淘汰制,使优秀人才有了用武之地。

  二、规范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审判管理是法院管理的核心和重点,只有建立科学的审判管理机制,才能确保审判权的正确使用,真正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在调查中发现,卫东区法院通过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为促进公正司法提供了全方位的行为规范支撑。

  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机制。全面实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和审限预警制度,实行案件流程管理与实体裁判相分离,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形成私自接触隔离带,充分发挥信访接待工作的窗口作用和对案件质量的监督作用。

  以案件质量评查办为主体,建立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对已结案件实行“月评查,季讲评”制度,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指导,实行“一案一表”,从案件程序和实体上全面评查。每月进行一次通报,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案件质量讲评。

  此外,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体,建立查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监督机制。

  三、规范行政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行政管理是法院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卫东区法院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力加强了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使后勤服务水平和物质保障能力大大加强。

  因地制宜,加强司法行政管理。注重管理细节,为了强化管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安全若干规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文印监印规定》等20余项规章制度。

  科技兴院,逐步实行法院工作现代化。该院把信息化手段使用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卫东区法院通过不懈的努力,逐步建立了一套以制建院、以制管人管事的法院工作运行机制,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规范化管理之路,值得大力推广。⑦6

  (作者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国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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