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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子宫肌瘤咋把腿搞瘸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9:0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金陵晚报记者陈菲

  一个简单的妇科小手术,结果进行了8个多小时,下了手术台后,病人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腿痛”。自那以后,她的左腿失去知觉,无法行走。

  术后腿痛

  今年47岁的张玉梅家住浦口,长期在外打工的她身体很结实,只是,多年来一直缠身的妇科病令她心烦不已。“几年前就查出有附件包块、子宫肌瘤,年初进行检查后,我们决定动手术。”张玉梅的丈夫周大财告诉记者,今年2月16日上午9点左右,妻子被推进了浦口某医院的手术室,原本预计一个小时的手术,直到晚上5点多,妻子才被推了出来。

  “我当时吓坏了,看着医生不断地进进出出,我怎么问他们,都只是告诉我‘没事’。怎么可能没事,没事会输6500毫升血吗?还从南京市区请来了医生,一直折腾到晚上6点多,我才在重症病房里看到她本人。”周大财说,当时妻子脸色煞白,清楚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腿痛。

  转院遭拒

  据周大财说,妻子在术后左腿就失去了行走的能力。他们向医院反映后,妻子当即被送进了医院康复科。“手术时她大出血,肯定是动脉血管被切断了,现在腿痛了医生就给止痛药吃,每天按摩按摩,2月份动的手术到现在还躺在医院,就这么拖着。”周大财说,妻子的腿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他们不知道,但他们希望能及时治疗,让妻子能行动自如,于是多次向医院提出换医院治疗,但都被拒绝了。

  “好好一个人动完手术就变成这样,还不让我们到其他医院治疗,要是耽误了最佳医疗时间,以后恐怕都治不好了。”周大财说,妻子的腿变成这样,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医院回应

  对于张玉梅的病情,该医院医务科的刘科长对记者说:“她已经恢复得很好了,虽然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行走,但生活自理是不成问题的了。”对于这次手术,刘科长表示,医院确实存在一定的过错,但能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现在还不能下定论,需进行鉴定。对于转医院的问题,刘科长说:“她的病不需要转医院治疗,只是神经损伤,我们专门请了专家为她进行康复治疗,这一切都是免费的。能恢复到现在这个程度,已经很好了。”

  刘科长表示,对于这次手术中出现的意外,医院可以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一切都可以协商。

  江苏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倪绍峰律师对此认为,手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还需要进行鉴定,但医院肯定是存在医疗过错的,医院应对患者进行积极治疗。如因医院没有及时转医院治疗而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患者有权要求医院对此进行赔偿。与此同时,张玉梅可先做残疾鉴定,然后就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进行诉讼。(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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