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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抓,被羁押373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11:11 信息时报

  吴向明第一次被抓是在1999年6月15日,当时40岁出头的吴向明是河津市公安局最年轻的副局长。被抓3天后,吴向明被刑拘,羁押于陕西省合阳县看守所,9个月后,河津市检察院以贪污罪对吴提起公诉,指控其借负责公安局巡警队设卡值勤的机会,将114000元劳务费据为己有;在担任清涧派出所所长期间,将清涧镇政府的5万元经费据为己有,两项共计贪污164000元。

  2000年6月,河津市人民法院认定,吴向明担任清涧派出所所长期间,侵吞公款4万元,对其“判三缓四”,其余124000元“贪污款”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吴向明坚称自己没犯罪,提起上诉。

  2000年12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在清涧派出所账目底数不清、是否有4万元公款被侵吞的情况下,认定吴贪污4万元证据不足,故判决吴向明无罪。其间,吴向明被羁押373天。

  这次被判无罪后,吴向明多次找有关部门请求平反、恢复工作和职务。多名知情人向记者证实,吴的数十次奔波均无功而返。

  2002年6月,吴向明和河津某领导发生争吵,吴向明在领导面前怒拍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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