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被抓,辗转羁押55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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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11:11 信息时报 |
“拍桌子”事件发生不久,河津发生一起耸人听闻的爆炸未遂案。7月10日,有人向市委常委家属院扔了一包炸药,所幸没造成人员伤亡。 2002年7月19日,吴向明再次被抓,次日因涉嫌赌博被刑拘。其间,办案人员就这起爆炸未遂案对吴向明进行了详细讯问。 2002年8月,因赌博罪不成立,吴向明又被以涉嫌妨害作证被逮捕。3个月后,河津市检察院以妨害作证罪、贪污罪对吴提起公诉,2003年1月,河津市法院对吴向明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但是,18天后,吴向明拿到了一份与公开宣判内容完全不同的判决书,认定吴向明借负责公安局巡警队设卡值勤的机会,收取劳务费,将公共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贪污罪,刑期从10年加到了12年。此外,还认定吴向明担任清涧派出所所长期间侵吞公款4万元,且唆使内勤作伪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妨害作证罪,刑期1年。 记者在河津市采访时,一位退休干部出示了一盘录像带,录像带所显示的画面是2002年8月7日,河津市召开万人公捕公判大会,昔日英气勃勃的公安局副局长被剃成光头,反绑双手,台下上万群众翘首观看,议论纷纷。 2004年4月19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做出终审判决,认为原判认定吴向明犯贪污罪、妨害作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判决吴向明无罪。其间,吴向明被辗转羁押55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