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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区未成年人连续四年“零犯罪” 中央综治委给予高度评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11:23 常州日报

  本报讯以实现“零犯罪校园”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为目标,戚墅堰区检察院近年来切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现全区在校学生和社区的未成年人连续4年保持“零犯罪”。日前下发的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简报全面介绍了该区的成功经验。

   ——转变理念,健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机制。在学校、社区设立“零犯罪

”工作站,认真落实“教育、预防、保护、维权”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实现从单一办案向全面维权转变,从专业化预防向社会化预防转变,会同成员单位与学校、社区建立联系网络,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立足职能,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模式。推出“圆桌式”庭审方式,邀请团委及妇联代表、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参与案件庭审,在宽松的环境下进行审判与面对面教育;从学校和社区聘请社会调查员,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学习经历、身心特点、成长环境进行全面调查,为案件处理及感化教育提供依据;在社区成立“社会观护工作站”和“育新成长基地”,对不诉、判处缓刑、管制、罚金的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活动,预防重新犯罪。

  ——延伸职能,拓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域。在外来青工集中地成立“外来青工夜校”,经常进行法制讲座,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防止预防工作出现空白;对“问题学生”实行导师制,定期开展一对一引导教育;注意结合办案,做好延伸教育,通过举行一场法制报告会、召开一次家长座谈会、签订一份帮教协议、提出一份检察建议,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面向社会,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措施。与全区所有学校签订共建协议,设立“法制教育基地”、开办“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与“问题学生”家长签订家庭教育责任书;设立“蓝天育苗”基金,资助多名特困生完成学业,避免因失学而过早流入社会;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在学校、社区设立青少年法律咨询信箱,切实保障法律宣传、青少年维权宣传的长效性和日常化。(赵福平薛康正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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