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后求速死 终如愿获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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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14:5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辩护律师称罪犯有“厌世情结”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实习生蓝云报道:一抢劫杀人罪犯竟主动在法庭上要求“速死”!日前,罪犯宋井友“如愿以偿”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据悉,2004年12月15日上午,宋井友、曹士品伙同赵爱民、“小三”等人密谋在银 行里物色目标抢劫。赵爱民在天河东圃路口中国银行营业厅伪装办理业务,暗中物色作案对象。他随即窥见黎某、邓某夫妇取了大量现金后驾车离开,立马通知外面的宋、曹等人。一伙人驾摩托车尾随跟至车陂路广益废品回收站。宋井友和“小三”随后枪杀了邓某和黎某的弟弟。宋井友等人抢得9万元现金后扬长而去。后宋井友和曹士品先后被抓获。在今年9月份该案开庭中,两人均承认了抢劫事实。但出人意料的是,宋井友表示,自己罪有应得,请求重判,并且称曹士品没有参与抢劫,为其求情。这番话让旁听者瞠目结舌。对他的这一反常举动,其辩护律师称,宋井友有厌世情绪。 日前,广州中院公开宣判此案,以抢劫罪判处宋井友死刑,曹士品则被判无期徒刑。 (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