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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够胆”而是“够实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15: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公开声明不接受版权局制订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黄世球自称———不是“够胆”而是“够实际”

  本报记者张演钦

  黄世球,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最近因广州娱协公开发表声明表示不接受国家

版权局制订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而备受关注。

  突然成了中国关注度很高的新闻人物,黄世球似乎有点意外。他自称这段时间成了“口水佬”,每天的时间都花在接待一拨又一拨的记者。记者踏进他办公室时,黄世球正在用地道的“广州普通话”和《中国新闻》周刊的记者反复强调:我们是提意见,不是抵制国家版权局……

  不是对着干而是提提意见

  记者问黄世球记者们一般会问他什么问题时,黄世球说,“他们都会问你为什么会提出反对意见?我感觉到,在他们看来,这似乎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是犯上作乱的事情。”

  黄世球是这样理解的:我们是行业组织,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事业单位,代表和维护会员利益,替会员讲话,理所当然。我们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觉得一些政府部门的决定决策和实际情况有些不太吻合,于是提出意见,“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吧?所以我不觉得存在什么犯上作乱的问题。”黄世球解释道,其实说我们是和国家版权局“对着干”、“顶着干”、“抵制”,是不对的,我们只是提意见。在黄世球看来,“抵制”和“提意见”差别大矣。抵制是反对,提意见是对决策中与实际情况不太符合的方面提出看法。他说,卡拉OK版权费是应该收的,国家版权局作为相关的行政部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怎能抵制?黄世球说,我们只能对某些决定提出我们的意见。不过黄世球显得如此“扎眼”,是因为以前从来没有行业协会像他这样“提意见”,而且提意见针对的部门是“高高在上”的国家版权局。

  黄世球说,的确有人抱着这样的态度:视政府部门、上级机关,以致中央国家机关的决策为圣旨。

  收费标准公示期间黄世球正好在北京开会,看到公示,很多地方的同行都认为存在着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于是联合提交了一份意见,黄世球不是发起人。对该意见,国家版权局没有反馈。标准发布后,黄世球成了第一个“提意见”的行业协会会长。

  不是胆子大而是讲实际话

  “我也浏览了一下网上的反应,上面说:广州人就是广州人,够胆讲话!讲实际话!”对此,黄世球不承认自己是个“够胆”的人,不过,他接受了“讲实际话”的评价。黄世球发表声明前作了大量工作。根据记者掌握的数据,广州娱协有会员600家左右,而广州的K厅经营单位有近4000家。黄世球说,我们平时就经常深入娱乐经营场所了解情况,公示期间,我们还开了座谈会,包括从化、增城、花都等的经营者都来了;征求意见的面很广,除了会员单位,很多非会员单位也请了过来,所以黄世球确信他的声明代表了广州这个行业的意见。

  声明发表后,国家版权局前日有了公开回复。黄世球对国家版权局的回复表示失望。黄世球说,我们在声明中提出的是三个方面的问题,国家版权局的回复只涉及了其中一个,那就是收费价格可以调整的问题。第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收费主体的合法问题,国家版权局还没有作出回应。“收费主体还没成立就没收费资格。”第二个问题,是收费方式问题,国家版权局也没有回复,黄世球说:“我们认为打包收费的形式不合理,如有些包房不开也收费?另外有些老掉牙的老歌不存在版权问题,也要收费?还有,有些版权人没有委托你收费,你也在打包中收了?”

  黄世球认为收费主体的合法性、方式等问题都还没解决,很难谈收费标准。

  针对国家版权局提出的“违法”一事,黄世球说,我们不是不交这个费用,而是收费的前提都没解决,收费主体都不合法。

  不是有背景而是行业组织

  对黄世球来说,敏感问题除了“抵制”和“提意见”之间度的把握,还包括有人对他发表声明是否有文化局背景的猜测。黄世球做过广州市文化局副局长,而且支持此前文化部门制定的“以点击率计费”的方式。黄世球说,现在有人误解,因为文化部门是我们的主管部门,我们的声明背后有文化部门的背景。其实文化部门只是我们的业务指导单位,民政局是我们的监督管理部门。到目前为止,除了我们的一份声明寄给他们外,我们没有和广州市文化局接触过。1970年,黄世球进入广州文化行政机关,一直到2004年退休,在文化局的时间如此之长,资历如此之深,黄世球真的撇得清文化局的影响吗?

  2004年8月,黄世球担任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首任会长。“当时我就告诫过自己:一定要找准位置、定好位,清楚自己的服务对象,否则就容易踩过界犯错。”黄世球表示,我们清楚,版权问题只是和版权局有关,和文化局没关系,他在机关几十年,非常清楚这一点;况且,“我们也无须拉拢文化局来搞什么东西,我们只是反映行业的意见”。

  据称当时协会成立时,广州市文化局党委就很清晰地作了判断:行业协会是社团组织,不是文化局的一个部门、一个机构,不是“二政府”。

  黄世球非常认真地对记者说:“我们协会是办成了一个真正的行业组织。”

  “真正的行业组织”在黄世球看来,就是按民政部门公告的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加以建设、代表会员和行业利益的组织,是行业、企业与政府、社会沟通的桥梁,为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工作。“所以我觉得很奇怪:我们发表声明只是在维护会员的权益,只是表达了行业的意见,为什么却搞得这么大阵仗?为什么会闹得沸沸扬扬?我认为只是小事一桩”。

  不是大英雄而是维护权益

  记者问:“假如这个收费标准是文化部提出来的,你还提意见吗?”

  黄世球说:“照提意见!”记者问:“你现在感觉到压力大吗?”

  黄世球说:“我有什么压力?如果我错了,你就批评指正;如果我是对的,你就应该接受,哪怕有一点对,你也应该考虑。我相信我们提的意见不会是错的,而且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意见。”

  记者问:“你怕不怕事后遭遇报复?”

  黄世球说:“就算讲错也不可能拉我去坐牢吧?也不可能撤我的职吧?我是会员选出来的,应该为会员服务,他们不选我我就不做,我不是政府任命的。”

  记者问:“假如问题一直没有妥善解决呢?你会不会觉得这个事情很难?”

  黄世球说:“中国很多事情都很难,但假如人人都以主人翁的积极态度去参与国家方方面面的公共工作,就会好很多。”

  记者说,你敢于维护行业利益,有人视你为“英雄”。

  黄世球回答:“英什么雄!我只不过是代表行业讲了一些维护权益的话而已。可能是其他行业协会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其实行业协会可以向广州市、广东省乃至国家机关提出意见,这是允许的、正当的。”

  

不是“够胆”而是“够实际”

  黄世球如是说

  ———提意见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吧?所以我不觉得存在什么犯上作乱的问题。

  ———我只不过是代表行业讲了一些维护权益的话而已。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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