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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市秩序和谐不能指望民间对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0:43 红网

  在大企业总部云集的广州天河核心城区,有个特殊的总部,他就是“丐帮总部”六运二街。附近市民反映,这些流浪者吃喝拉撒都在这。物管也不敢轻易惹他们,据说他们很团结,也下过逐客令,但收到的答复却是“我们是中国人,这里是中国人的地方,为什么就不能呆在这儿?(南方报业网2006-11-24)

  话是不错,但是“中国人的地方”,就能胡搅蛮缠,任意妄为么?不过仔细看新闻

,就会发现流浪者们之所以“横”,是因为他们受到了更为强硬和不公正的对待:一个月前,有人为了赶走这群不速之客,将“丐帮总部”遮阴挡雨的蔓藤悉数剪光;为了制止流浪者们随地大小便,他们砍掉了用以遮羞的矮树,长廊旁边的草坪也变得光秃秃的。也就是说,是城市的排斥激起了流浪者们强烈的对抗情绪,最终演化成了一场“丐帮”和居民及物业管理间的公共绿地争夺战。这场对抗虽然“丐帮”暂时取胜,但关于流浪者如何在城市生存下去的话题却远未结束,而他们与城市居民及物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对抗仍将持续下去。

  城市居民渴望得到较高的生活质量和不被打扰的生活权利,这没有错。流浪者为了捍卫自己的基本生存权利,这更没有错。矛盾的焦点于是被转移到小区物业管理者身上,因为他们没有公共执法权,他们无权驱赶城市流浪者。但是平心而论,物业要对业主负责,他们的所为也是为了保护业主的生活权利和生活质量。可以说三方都有错,因为他们都在事实上侵犯到了他人的某些生活权利。但他们又都没有错,因为他们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但是由于博弈的三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他们之间的矛盾只是公共问题,这就注定博弈的结果将是无效的,因为博弈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城市秩序的和谐,只有多赢才可能实现这个局面。因此,“丐帮”的胜利只有象征意义和舆论意义,没有实质意义。

  显然,公共执法部门的缺位,导致了这场博弈的无果。因为牵涉到公共绿地和公共设施,公共执法部门的裁决是必要的。三方所维护的看似都是自己群体的利益,其实他们所共同维护的是城市的秩序和利益格局。如何安置流浪人群,给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公共设施,如何对绿地实行规划和管理,这些显然都属于政府的职能范围。这些问题解决了,流浪者的生存权利有了基本保障,与居民及物管的矛盾也就自然化解了。如果公共管理者认识不到这是自己的职责,认为民间的事情民间自己协调,等于把城市治理的难题丢给了社会自治,让本来可以规避的公共问题转化为民间矛盾,而这些矛盾最终又会形成对城市秩序的破坏因素。

  既要实现文明社会的治理标准,又要消弭传统痼疾的积重难返;既要保证城市居民的居住质量,又要体现人性化制度对弱势人群的关爱,这确实是一个公共治理难点。但用什么管理手段取得社会的“和谐”与平衡,则是对城市管理水准和城市人文理念的一种考验。

稿源:红网 作者: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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