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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林权改革农民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5:59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钱月婷记者贾学蕊)今年11月开始,蚌埠市在成功实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民(经营者)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是这次林权改革的显著特点。

  据悉,蚌埠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在明年年底结束,改革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尚未落实经营主体的集体林地和林木,旨在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的目标。蚌埠林业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蚌埠市前期进行的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非常成功,不少地方出现了由过去催着农户栽树、管树到现在农户抢着栽树、管树的可喜变化。现在全面推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仍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该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包括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和规范流转三项主要内容,农民(经营者)在改革中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改革在稳定林地所有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林权,各地切实做到均林到人、到户,使农户依法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放活经营,对于承包的林地、林木或通过流转取得使用权的林地,由经营者自主确定造林、营林活动,并享受林业相关优惠政策;规范林权流转,创新采用“树随地走,谁栽谁有”、承包、租赁、招标拍卖、入股分成等多种林改形式,由农民根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通过召开村民大会选择林权转让方式及转让收入的分配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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