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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中小学教师一律要坐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7:08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26日讯(记者程洁)今日,太原市迎泽区教育局出台《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坐班制等相关问题的规定》,今后,该区的公办中小学校不得以家长要求等为借口,利用课余时间对非毕业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迎泽区教育局在《规定》中要求,公办中小学校不得以家长要求等为借口,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对非毕业班学生进行全班性的有偿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

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凡违反规定的公办中小学校校长和学校,学校3年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校长3年内不得评优,经批评教育仍不纠正的,给予校长纪律处分。

  《规定》还要求,全区公办中小学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格出勤考核,教师一律实行坐班制。违反规定的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经批评教育,仍不纠正的,3年内不得评优、晋级,不得参与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比活动;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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