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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最迟明年启动修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8:20 沈阳网-沈阳今报

  25日,由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江伟教授主持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修订专家建议稿”进行第四稿论证。

  与会的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说,十届人大已将民诉法列入立法规划,明年即将届满的本届人大期内至少要启动民诉法的修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孙邦清是这部“民事诉讼法修订专家建议稿”的重要修评人。孙邦清说,我国现行审级制度是二审终审制。一个民事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大量案件的审理在中级法院即告终止,难以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的困扰,同时,由于审级较低,案件质量也难以保证。因此,建议稿提出了三审程序,第三审为“法律审”,主张第二审判决违反法律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越级直接提起第三审上诉。第三审法院不是高级法院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其审判级别较高,更有能力统管全局,诠释法律。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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